为促进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结合我市环境保护政策、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及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现组织申报2011年度兰州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具体要求事项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清洁能源改造项目
重点为西热东输管网内锅炉拆除联片供热项目;燃煤炉、窑、灶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原煤散烧锅炉改造水煤浆锅炉项目等。
(二)、县区环保局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及与主要污染物减排有关的重点环保工作经费补助项目。
(三)、一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项目
重点为一级饮用水地保护区内排污口封堵、企业搬迁及标志牌设立等项目。
(四)、农村环境整合整治项目
重点为农村集中式或分散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项目。
(五)、污染治理项目
重点为严重威胁居民健康的区域性大气、水污染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项目,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到年10月27日。
三、申报要求
实施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参照《2010年度兰州市环保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兰州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请表》在网址hattp://www.lzepa.gov.cn.表格“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各单位接通知后,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申报要求,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项目,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单位:兰州市环保局综合计划处
联系人:韩光明
联系电话:2130292 13919238550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