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一年兰州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第二季度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5-06-29 13:01  发布部门:朱奎兵      访问次数:      

填报单位:兰州市环境保护局          负责人:张海娟            填表人:韩光明             填报日期:201174

序号 目  标  内  容 进度要求 二   季   度   进   展   情   况
1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事项和市领导批办事项及时办结率达到100%,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 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办时限及时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办结率达到100%。 今年以来,我局在2010年行政效能建设年和精细化管理年的基础上,在局系统开展了旨在提升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的“环境执法年”活动,把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列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内容,做到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调整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意见,切实做到行政效能建设主要领导管、分管领导抓、专人承办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坚持“四个结合”,即结合“坚持四个领先,做高尚环保人”主题实践活动,实现环保队伍素质高、业务强、作风硬的目标;结合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实现以行政效能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目标;结合廉政文化建设,实现环境管理严、服务质量优、办事效率高、单位形象好的目标;结合局系统内督查,实现环境管理和执法流程化、标准化、精细化的目标,全局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上半年,我局共办理省、市人大、政协提案议案31件,办结率100%;市领导批办事项18件,办结率100%。
2 按规定时限完成兰州市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二季度修改完善规划;三季度报市政府印发。 完成了兰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初稿工作,待省上具体目标下达后再次进行完善后报市政府。
3 环境质量控制: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0.2mg/m3;二氧化硫年平均值≤0.06 mg/m3;二氧化氮年平均值≤0.08 mg/m3 按照《甘肃省环境监测网例行监测报告报送要求》(2011年)按月对各项指标进行监测。 环境质量控制达到目标要求:(1)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0.171 mg/m3(2)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0.063 mg/m3(3)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 0.048mg/m3
4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按季度完成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共21项)。 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和三县一区(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和红古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5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8dB(A)以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 dB(A)以下。 二季度完成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监测;三季度完成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监测。/td> 由于安宁区正在进行道路施工,道路封闭无法监测,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9月开展。
6 汽车尾气达标率达到80%以上。 一季度完成机动车路检、抽检1115辆;二季度完成机动车路检、抽检1250辆;三季度完成机动车路检、抽检1435辆;四季度完成机动车路检、抽检1200辆;全年完成机动车路检、抽检5000辆,达标率达到85%以上。 上半年完成机动车检测66572 辆,尾气达标率86.41%。
7 完成省上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计划。 一季度对接减排项目;二季度印发2011年全市减排计划及督促建设减排工程项目;三季度督促检查减排项目落实情况;四季度迎接国家检查考核。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已印发。西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程已基本完成,将进行设备调试;雁儿湾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基本建成;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方案已完成;榆中县夏官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厂区建设已完成;永登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正在安装设备;盐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已完成70%;开展辖区内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脱硝工程前期工作,连城电厂已做可研。
8 完成燃煤锅炉改造1000蒸吨。 一季度下达改造计划,二、三、四季度完成改造并验收,其中:4月开始实施改造,供暖前完成1000蒸吨燃煤锅炉改造任务,12月上旬之前完成验收。 已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20家32台203蒸吨。
9 全市开征排污费3500万元;开征户900户。环保设施运行率达到90%以上。 根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排污费征收使用工作的通知》(甘财建〔2011〕4号)的规定,2011年1月24日起,省环保厅负责对兰州市辖区内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含30万千瓦)的电力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核定及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兰州市涉及移交3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企业有四家,经核算,移交后市级年度排污费将减少1860万元。目前,此项目标任务的调整报告已上报市政府,。鉴于此,今年的排污费任务按照1700万元征收,工作进度安排为:一季度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200万元;二季度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300万元;三季度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700万元;四季度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500万元。 上半年开征排污费1706元,征收户295户。环保设施运行率95%。
10 完成污染治理项目5项。 一季度完成兰州庄园乳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兰州肉联厂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工程、关闭永登祁连山水泥湿法窑、关闭红古祁连山水泥回转窑;10月前完成万里航空机电责任公司电镀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 兰州庄园乳业有限公司、兰州肉联厂有限责任公司污水治理项目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永登祁连山水泥3#、4#、5#、6#湿法窑及红古祁连山水泥700吨/日回转窑已关闭。
11 完成省政府与市政府签定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目标,并负责分解落实,做好督查考核排名工作(省目标)。 一季度以市政府名义行文将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八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每季度按要求时限上报八县区政府考核排序;其余具体目标任务另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省政府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兰政办发〔2011〕38号。 1、市政府发文将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到8个县区政府和7个市直部门,市政府和县区政府签订了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上下齐抓、部门联动的环保工作机制。2、八县区考核排序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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