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域环境噪声
2007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7.8分贝,噪声声源构成比例为:交通25.0%,工业3.3%,施工0.5%,生活45.3%,其它25.9%。城关区、七里河区的噪声等效声级较高,分别为58.5分贝、58.7分贝,其次为西固区56.2分贝,安宁区最低,为52.7分贝。
二、交通干线噪声
2007年,四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8分贝,比上年上升0.4分贝;交通噪声测点达标率为78.4%,与上年相比下降了3.5个百分点。
三、措施与行动
巩固提高噪声达标区质量,加强施工噪声和生活噪声的监管,特别是在高考、中考期间,通过媒体公布了举报电话,对考场周围进行检查监控,及时查处和制止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机动车噪声专项整治活动,在重点路段设置了警示牌,禁止在城区鸣号。据统计,全年共查处各类扰民噪声案件340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