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顺利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16-03-14 09:48  发布部门:

近日,兰州市环保局公布了“十二五”期间兰州市污染减排完成情况,截至2015年底,兰州市落实污染减排项目147个,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

“十二五”初,省政府与兰州市政府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到“十二五”末,兰州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1.23万吨、8.2571万吨、4.7774万吨、0.8837万吨。几年间,兰州市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重点,加大环境保护投入、狠抓工业污染治理,通过加大区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力度,全市环境质量已明显改善。在此期间,雁儿湾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兰州肉联厂和庄园乳业污水治理项目、榆中县夏官营污水处理工程、兰石化炼油系统污水升级改造等减排项目通过验收。每年冬季,对重点用煤企业24小时驻厂监察,并实行限负荷、限浓度、限总量等措施,还对全市200家左右的砖瓦、铸造等高排放企业实行6个月的停产减排;并启动了兰石集团等107户工业企业搬迁改造。这些措施有效推动全市污染减排工作。经环保部和省环保厅考核确认,截至2015年底,兰州市完成污染减排项目147个,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6.98万吨、8.06万吨、4.34万吨、0.77万吨,分别比2010年下降49.02%21.4%22.76%27.11%,已分别完成“十二五”指标任务。

  此外,2015年,兰州市成功申报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为未来创新污染减排工作机制奠定坚实基础。并且成功入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2014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这意味着20152017年,兰州市将得到27.4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这也是兰州多年来一次性争取国家资金支持规模最大的平台,对于城市长远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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