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2016年环保目标任务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环保目标任务印发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方案,细化分工,明确项目进度及责任人,严格按照时限开展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按照省政府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要求,请各责任单位务必于6月10日、9月10日、11月20日前分别报送二、三、四季度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联系人:黄艳 电话:2130291)。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