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15年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2017-02-20 14:16  发布部门:朱奎兵      访问次数:      

兰州市环境保护局  兰州市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现发布《兰州市2015年环境状况公报》。

环境状况

2015年,兰州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52天,比上年增加2天,占全年总天数的69.04%。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为6.50,较上年下降了0.06

黄河兰州段地表水按水域功能类别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质量为“较好”。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98.46%,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得到处理。

大气环境

一、空气质量

    兰州市城区空气污染主要呈扬尘、煤烟、挥发性有机物和机动车尾气混合型污染特征。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20.69%,达到国家二级标准(6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10.42%,超过国家二级标准(4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120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4.76%,超过国家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3.33%,超过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降尘量为14.88/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下降13.03%

二、废气排放

    2015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98万吨,比上年减少0.42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12万吨,生活及其它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86万吨。烟粉尘排放量为5.17万吨,比上年减少1.86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为4.52万吨,生活及其它排放量为0.65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8.06万吨,比上年减少1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为5.41万吨,生活及其它排放量为2.65万吨。

三、沙尘及浮尘

2015年,兰州市出现沙尘天气25次,与2014年相比,发生频次增加20次。可吸入颗粒物在发生浮尘天气时的最高浓度达1.272毫克/立方米。

四、措施与行动

坚持党委政府统领、党政同责,全市各部门、各县区各负其责、协同治污,网格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环境污染隐患有效消除。加速重点企业环保提标治理,完成了兰石化、西固电厂、范坪电厂和二热电厂等7家重点工业企业的13项工业污染深度治理重点工程,兰铝自备电厂2#3#机组除尘脱硫增容改造3个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示范项目建设;冬防期间对226家高污染企业进行关停;范坪电厂开展了全省首台超低排放试点工作;在冬季采暖期对城区三大电厂、兰石化分公司持续实行“五限”与空气质量联动机制,工业污染排放强度降至最低;积极推动第二产业向产业园区集中, 107家企业“出城入园”项目全面推进;建成2家规范化煤炭专营市场和171家二级营销网点,“控煤区”扩展至市区周边7个远郊县区乡镇,网络化煤炭供销体系实现了居民环保型煤和无烟煤全程配送,同时通过24小时卡口严禁劣质煤进入流通和使用环节;出台了《兰州市秸秆禁烧管理办法》,持续加大秸秆焚烧监管力度,全年卫星监控未抓拍到焚烧点;严格落实工地“六个100%”抑尘要求,大力实施“四员”现场管理,严防施工工地扬尘;全面推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6.1万辆,机动车尾气排放得到进一步控制;各县区加快燃煤污染深度治理,全市27801419蒸吨燃煤锅炉实行了“煤改气”或提标治理,近郊四区对经营性燃煤茶浴炉全面“回头看”,“拆并改”经营性燃煤茶浴炉213家;对6000家餐饮企业实行动态监管,全部进行了清洁能源改造,并督促配套安装了高效油烟处理设施;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监管,冬防期间全市2万名网格员开展全覆盖管理、全天候巡查、全方位监管,有效遏制了低空面源污染反弹

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水质

    2015年兰州市饮用水水源总取水量为19591.46万吨,年达标供水量为19591.46万吨,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黄河兰州段地表水水质

2015年黄河兰州段地表水水质总体较好,监测的5个断面中扶河桥和新城桥断面达到二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优;包兰桥和什川桥断面达到国家三类水标准,水质状况良好;支流湟水桥断面为四类水质,水质较差。

三、废水排放

2015年,全市废水排放量为18326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4138万吨,占22.6%;生活及其它污水排放量14188万吨,占77.4%。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43412吨、7669吨,其中工业排放量分别为3308吨、2656吨,分别占7.6%34.6%;生活及其它排放量分别为40104吨、5013吨,分别占92.4%65.4%

四、措施与行动

全面完成了雁儿湾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西固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皋兰县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兰石化炼油系统污水升级改造等重点减排项目。建立了水源地上游二十公里风险点名录,组织市、区两级环保部门严格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工作。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和国控重点源实时24小时在线自动监控,对岸门桥水源地每月开展人工采样监测分析。同时,深刻吸取4.11供水安全事件和今年3.4自来水异味问题教训,对全市排污设施、县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黄河兰州段和环境污染有潜在威胁的县区、企业开展集中排查整治,依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环境违法行为。与青海省海东市政府签订了《跨界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框架协议》,为两市政府协商解决跨流域环境问题搭建了更为方便直接的平台。全力推进兰州石化公司厂区周边自流沟段地下水及土壤污染修复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评估工作。积极开展西固岸门桥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封闭式工程,完成了7个县级以上水源保护区工程建设,水源环境安全得有效保护。

声环境

一、区域环境噪声

2015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6分贝,比上年上升0.2分贝;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为90.6%,较上年下降了0.9个百分点。噪声声源构成比例为:交通25.5%、工业2.8%、生活43.9%、施工噪声0.5%、其它27.3%。城关区、七里河区噪声等效声级最高,分别为55分贝、54.9分贝;其次是西固区,为54.5分贝;安宁区最低,为49.4分贝。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分别为90.8%93.8%100%81.6%

二、交通干线噪声

2015年,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9分贝,比上年上升0.6分贝;交通噪声监测点达标率为77.5%,与上年相比下降了10.5个百分点。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69.8分贝、68.0分贝、68.8分贝和65.5分贝,四城区均达标;与上年相比,城关区和西固区分别上升0.6分贝和2.0分贝,七里河与去年持平,安宁区下降2.6 分贝。

三、措施与行动

加强固定噪声源限期治理,严格建筑施工工地夜间审批,在“两会”、“两考”和重大节会期间,对施工工地、商业促销等活动全时段监控,对违法行为通过媒体及时进行曝光,有效遏制噪音扰民问题。2015年,查处施工噪声1177起,商业噪声2072起,合计查处噪声污染3249起。

固体废物

一、工业固体废弃物

2015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607.75万吨,综合利用量为598.41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6.09万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0.65万吨,危险废物处置量5.12万吨。

二、医疗垃圾与城市生活垃圾

2015年,集中收集处置医疗垃圾2872吨,城区处理生活垃圾90.8万吨。

三、措施与行动

制定了《兰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分工》,对全市危废重点源加强监管和检查,全年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及持证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两次逐一彻查和分季度的抽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85%90%以上。同时对全市固体废物审批审核履职情况、执行环保部固体废物管理廉政建设“七不准、七承诺”、省环保厅固体废物廉政建设要求进行了自查。对辖区内所有固体(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全面的更新排查,特别是对一些容易遗漏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如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汽车4S店、电信企业等加大调查核实力度,全面细致进行排查。进一步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审批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和许可资格证内容。全市获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单位有2家。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等九部委《关于加强电子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废弃后回收处理的全过程控制和管理,组织开展电子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坚持市级每月1次、县区每月2次检查,突出检查企业落实相关规定情况和重点拆解产物、拆解工位落实规范情况。建立、健全了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的档案管理制度,并在市环保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为了提高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正在建设一座综合性的垃圾场,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预计于2016年底前点火试运行,届时日处理垃圾将达2000吨,基本能满足城关、七里河、安宁三区生活垃圾处理需求

 

 

生态环境

一、森林及绿地

森林状况:全市林业用地面积55.06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5.57万公顷,疏林地面积0.11万公顷,灌木林地面积14.26万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2.06万公顷,苗圃地面积0.08万公顷,宜林地面积30.95万公顷,无立木林地面积2万公顷,林业辅助生产用地面积0.0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6.19%

绿地状况:2015年,全市城市绿地面积6615.5891 公顷,公共绿地面积2116.93公顷,绿化覆盖率39.27%,绿地率33.3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87平方米。

二、动植物种类

全市共有各类脊椎动物182种,其中兽类34种,鸟类148种。另外,两栖爬行类有10种。

全市共有高等植物1614种,其中裸子植物998种,被子植物1513种。

三、自然保护区

全市现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占地面积812.31平方公里;森林公园9个,占地面积435.48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2%。

四、耕地

耕地面积307.9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15.87%,人均耕地面积 2.86亩。

五、气候

2014年兰州市各县区年平均气温在6.8-11.6℃之间,与历年相比,偏高0.8-1.2℃。年降水量在191.0-275.3毫米之间,与历年平均值相比市辖区正常略少,其余各地偏偏少2-3,为近5年最少。

六、措施与行动                                    

2015年,完成了12.32万亩营造林。对省门第一道及兰州至中川城际铁路沿线部分区段景观进行提升,重点实施了皋兰忠和段,完成林木栽植1158制定了万亩育苗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建成新安、夹滩、湟兴、水车湾四个苗木专业村和平安台、宝山台、苏家寺台、宗家台、格楞台五个千亩育苗基地,全市苗木基地总面积达到2万亩。不断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实施了南滨河路深安大桥至人与自然雕塑段绿地改造工程,深安大桥两侧匝道绿化工程,南山路中段绿化工程,雁滩607605606号道路绿化工程,马拉松赛道整治工程等一大批城市园林绿化项目,新增城市绿地80.25公顷。严格资源保护,全市152.43万亩天然林资源保护和158.4万亩重点公益林管护,具体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坚持依法治林,对2014年以来破坏环境资源的林业违法案件查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出违法违规侵占林地案件28起;依法查处林政案件86起。认真落实护林防火责任机制,全市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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