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3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0 12:57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核安科      访问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3月18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1-8611591 (兰州市环保局核安处)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家园60 

序号

审批文号

批复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报告类型

1

兰环核审﹝201901

2019年3月18日

东岗110千伏送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城关 区

榆中县

国网兰州供电公司

南京普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

2

兰环核审﹝201902

2019年3月18日

兰州新庄至平安11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项目

西固区


红古区

国网兰州供电公司

南京普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
3

兰环核审﹝201903

2019年3月18日

三川口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皋兰县

国网白银供电公司

南京普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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