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兰州市环境执法大练兵落实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18 15:36  发布部门:环境监察局      访问次数:      

为确保2019年度“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顺利开展,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甘环执法发〔201919号)要求,市环境监察局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执法计划,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甘环执法发〔201919号)精神,以“全年、全员、全过程”为主题,进一步严格环境执法程序,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推动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实现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转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二、大练兵目的

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细化年度工作方案和执法工作计划,制定2019年度目标,进一步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现场执法,提升执法效率,探索执法新模式”三步走模式,夯实我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打造合格优秀的执法队伍,提高环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全员大练兵,建成一支业务素质强、作风过硬、懂业务、文明执法的环境监察执法队伍,锤炼一支强素质、强学习、强作风、强监管的生态环保铁军,最终达到强化我市环境执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我市环境执法能力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成立环境执法大练兵领导小组,负责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领导工作,负责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研究决定大练兵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执法大练兵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兰州市环境监察局,具体负责实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主任郭金魁,副主任石明真、王永刚,成员杨小洲、魏锁利、甘维佳、陈郁,联络员胡君卿。

四、目标任务

(一)在总结2018年度练兵目标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现场执法,提高执法能力。

以饮用水源地、燃煤(垃圾)发电行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重点建设项目、“散乱污”企业、群众信访问题以及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回头看”等7个方面为检查重点,坚持 “严打违法”与“规范执法”并重,通过规范环境执法体系建设、强化现场检查执法、提高执法和办案的能力,夯实区县力量、发掘基层执法骨干,打造环境执法铁军形象。

(二)突出2019年度练兵目标,紧扣中心任务,推行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率。

以目标责任书为中心,突出执法重点,有效运用“在线监控”、“全过程控制”、“执法终端”、“无人机航拍”、“测管协同”等监管手段,强化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通过推进“人防加技防”模式,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

(三)探索环境执法新模式,紧盯练兵薄弱环节,强化督查,总结经验、探索环境执法新模式。

紧盯执法大练兵中薄弱环节,以督查为抓手,开展对辖区内重点环境问题、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后督察。通过典案件分析,总结监管经验,完善管理模式,实现环境执法理念、方法、手段的创新,探索符合我市环境执法工作实际情况的路子,为推动全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作出贡献。

   五、时间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2019613-615日)。

市局于2019613日,召开“2019年兰州市环境执法大练兵”动员会议。各区县于2019615日前,传达动员会议精神,成立、更新各部门环境执法大练兵组织机构,对该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及进度考核。各区县要确定联络人,联络员加入甘肃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微信群,及时获取和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71日前,各区县对2019年上半年度的案件进行梳理,对案件进行自查,分析环境案件的特点、成因,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环办环监〔201655号)要求,自行组织开展案卷自评工作,并完成案卷的录入及公示。

(二)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阶段(全过程开展)。

结合“双随机”日常工作、专项执法、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和环境监察稽查等各项执法工作,严肃查处典型违法案件。特别是对于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污染物、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照按日连续处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移交移送等相关规定调查处理,细致调查取证、规范制作法律文书。

工作要求:各区县每周报送大练兵活动简报,内容主要为辖区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检查情况、查处案件进度情况、案件录入公示情况及各类典型案例。市局根据开展情况、按照月度进行调度。

(三)开展兰州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专项练兵(9月期间)。

市环监局结合业务培训组织实施。在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期间,市局组织对全市环境执法人员的专项练兵。通过业务培训、笔试、案卷审核、以案说法、交叉检查等方式,发现和培养优秀执法人员。

(四)自评阶段(1010日至1020日)。

各区县按照年度组织实施。各区县对本行政区域内大练兵情况开展自评,市局对区县级环保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审,于1020日前向我局上报自评报告、总结报告、及推选大练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详见报送信息要求)。

(五)年度小结阶段(1021日至1120日)

市环监局组织实施。根据月度调度情况,对年度执法大练兵开展评选,对各区县自评材料进行评审,选取部分案件进行现场核查。评选出我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六)总体总结阶段

市环监局组织实施。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厅要求组织实施。根据大练兵开展情况,对年度执法大练兵开展评选,评选出我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向省厅及生态环境部推荐。

六、工作要求

市、区县环境执法部门在环境执法大练兵期间,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和环境监察稽查等各项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提升案件办理水平。

一是依法行政、规范程序。在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全面深入开展各项环境执法检查、监察稽查、督查督办,把大练兵融合到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中通过大练兵活动,完善工作制度和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程序和案件办理流程,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自由裁量系统”进行案件的裁定,严格案件办理程序,规范使用“移动执法终端”,不断提高环保案件调查处理能力和水平。

二是精准打击、强化联动。加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性质恶劣、影响面广、情况复杂、关注度高的案件的查处力度;继续强化部门联动与沟通,完善“两法”衔接机制与工作细则,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各区县要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排污单位、国控源企业以及集中投诉案件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以及《四个配套办法》,查办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三是牢记宗旨,树立理念。环境执法要牢记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要注重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牵引指导,执法人员要树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理念,着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对环保执法的满意度。

四是提升水平、彰显能力。通过此次大练兵,要正真起到培养基层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现场监察执法要点、熟悉环境执法程序和各类文书制作、规范运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能力,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效。同时结合我市环境执法实际工作情况,通过“以老带新,实战练兵、交叉互检”等方式方法,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氛围,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现场执法,提升执法效率,探索监管新模式。”三步走的要求。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