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甘肃省环保厅《关于银泰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复函》(甘环函〔2016〕59号)和原甘肃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废铅酸蓄电池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甘环固化发〔2017〕31号)的规定,甘肃三和鑫废旧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申领《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材料。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甘肃三和鑫废旧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兰州市永登县树屏镇崖头村火烧沟,2017年11月取得兰州树屏产业园区管委会《关于甘肃三和鑫废旧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回收中转3000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含铅废物)项目申请入园建设的批复》(兰树管发〔2017〕90号)入园批复,主要对废旧铅酸电池HW49(900-044-49)进行收集。2018年7月永登县环保局批复该公司《关于甘肃三和鑫废旧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回收中转3000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含铅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永环审〔2018〕121号),项目设施地址位于兰州市永登县树屏镇崖头村火烧沟。
(二)申请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甘肃三和鑫废旧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经营废物类别:废铅酸蓄电池HW49(900-044-49)
经营方式:收集
经营废物规模:废铅酸蓄电池HW49(900-044-49)3000t/a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甘肃三和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3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1-8611583(兼传真)
联 系 人: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固废科
邮 箱:49202513@qq.com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金昌南路张家园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