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市2019年7月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处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2 16:56  发布部门:环境监察局      访问次数: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31号)规定,现对20197月国家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721415日,我市永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污染源自动监测氨氮超标,超标最大数据为8.33mg/L,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经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调查,超标情况属实,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永环罚字〔201922号),处以罚款伍拾壹万肆仟元整,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兰州市环境监察局

 2019819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