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发甘肃三和鑫废旧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8-27 11:35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固废科      访问次数:      

甘肃三和鑫废旧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你公司《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申请资料》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2019年86日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和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对你公司的废铅酸蓄电池收运及贮存场所按照原甘肃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废铅酸蓄电池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甘环固化发〔2017〕31号)进行了检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并依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下发你单位《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LZ62012104临),核定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时间为自批准之日起三个月(2019年827日至2019年1126日),如因实际生产等原因确需延长的,应提前向我局提出许可证延期申请。

二、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提出的意见整改并报我局和永登分局核实。

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中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和原省环保厅下发的《危险废物管理模板》中的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四、进一步明确单位内部管理责任,特别是针对危险废物出入库登记,危险废物的运输(含厂区内运输)必须严格落实生产责任制,防止由于人员不规范操作导致的环境污染和人员伤亡事故。

五、对收集的废铅酸蓄电池要在入场90天内转移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超期贮存。

六、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加强对甘肃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http://61.178.81.11:50000/)的维护,必须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共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系统确实存在问题不能登录时,必须执行纸质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七、严格按照核准的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同时要加强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健全污染事故应急及其他相关制度和措施,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按照各自的职权范围对你公司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杜绝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我局将随时进行抽查检查,对不符合危废经营的情况将予以收回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八、落实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

 

附件: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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