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规定,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材料。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兰州市永登县树屏镇河沿沟,2018年9月取得原甘肃省环保厅下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GS620102005, 除HW14、HW15、HW49类其他废物(900-044-49废弃的铅酸蓄电池、荧光粉和阴极射线管)、HW08类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油)及HW29类含汞废物(387-001-29含汞电光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荧光粉)以外《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其他所有危险废物的资质,核准的经营规模为:26046吨,有效期为自2018年9月10日起至2019年9月9日止。
(二)申请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经营废物类别:医疗废物HW01(831-001-01,831-002-01,831-003-01,831-004-01,831-005-01,900-001-01)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经营废物规模:医疗废物HW01(831-001-01,831-002-01,831-003-01,831-004-01,831-005-01,900-001-01)7000t/a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2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1-8611583(兼传真)
联 系 人: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固废科
邮 箱:49202513@qq.com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金昌南路张家园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