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0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0月1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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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批文号 | 批复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型 | 环评批复 |
1 | 兰环审﹝2020﹞48号 | 2020-10-10 | 湟水河流域红古段生态保护海石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红古区 | 兰州市红古区排供水服务中心 |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兰环审〔2020〕48号 湟水河流域红古段生态保护海石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pdf |
2 | 兰环审﹝2020﹞49号 | 2020-10-10 | 湟水河流域红古段生态保护窑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红古区 | 兰州市红古区排供水服务中心 |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兰环审〔2020〕49号 湟水河流域红古段生态保护窑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pdf |
3 | 兰环审﹝2020﹞50号 | 2020-10-10 | 甘肃承泽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永登分公司改建再生高纯工业硅生产项目 | 永登县 | 甘肃承泽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永登分公司 |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书 | 兰环审〔2020〕50号 甘肃承泽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永登分公司改建再生高纯工业硅生产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