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0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2 09:40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访问次数: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0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0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22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1228

邮编:73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榆中县小石峡石灰石矿建设项目

榆中

兰州甘草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恒鑫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榆中县小石峡石灰石矿建设项目位于榆中县甘草店镇小石峡村,项目矿权面积0.044km2,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顺序为由上往下分台阶开采,设计采储量179.92万t,开采规模30×104t/a。该项目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五部分组成矿山服务年限为6.0年。项目总投资419.76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

(一)项目运营成品区成品料棚全封闭,严禁石料露天堆存;项目穿孔作业产生的粉尘采用湿式凿岩方式降尘;项目爆作业采用洒水注水、水封爆破等方式;项目采掘场作业区利用2台雾炮喷雾降尘成品装卸作业配备1台喷淋装施洒水降尘做好采区、道路洒水工作,加强矿区道路的维护,及时对受损路面铺设碎石,减少路面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在区建设环 保厕所1座,生活废水用于区泼洒抑尘。

(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岩土剥离物、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岩土剥离物排至排土场;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经矿区设置的生活垃圾箱集中收集后运至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点

(四)项目矿石开采过程中噪声主要为钻孔爆破、矿石开采、铲装等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采矿设备、机械进行定期检修保养,保证稳定运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矿山开采前,对表层覆土进行单独剥离,存放在排土场,用于闭矿期土地复垦。矿山开采过程中,对露天采场、排土场周边设置挡渣、排水设施。在矿山服务期满后对露天采场、排土场等生态破坏区实施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等生态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矿山恢复治理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减小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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