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核查反馈情况:2019年,兰州市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15.36%,重大工程减排量5147.42吨;氨氮实际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11.99%,重大工程减排量768.24吨;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18.69%,重大工程减排量15335.23吨;氮氧化物实际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15.80%,重大工程减排量14692.16吨。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碳减排约束性指标计划的函》(甘环函〔2019〕285号)相关指标要求,兰州市完成了省上下达的201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任务。
我市圆满完成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发布时间:2020-11-03 09:36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规划科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