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
为了进一步督促环保专项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全面掌握项目进展及项目效益,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内部控制制度,现对2019年度中央、省级、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审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一)中央资金项目7705万元
1. 西固区河口镇大红沟红钒钠厂铬渣污染场地修复项目1000万元;
2. 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补助资金265万元;
3. 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5000万元;
4. 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160万元;
5. 中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270万元;
6. 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兰州市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10万元;
7. 甘露池历史遗留无主金矿尾矿土壤调查评估项目200万元;
8.兰州市皋兰县黑石镇石青村黄金尾矿砂调查评估项目200万元;
9. 永青化工厂历史遗留含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500万元。
(二)省级资金项目2440万元
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自备电厂1#、2#、3#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080万元;
2. 贫困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120万元;
3.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网络建设项目50万元;
4. 兰州铝业有限公司固废处理中心建设项目500万元;
5. 兰州新盛源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加工产业园有限公司锅炉烟气深度治理项目90万元;
6. 兰州恒大山水城热力中心两台29MW煤粉锅炉烟气治理项目120万元;
7. 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西固热电厂1#2#机组超低排放项目480万元。
(三)市级资金项目9446万元
1. 西固区兰苑宾馆低温空气源热泵项目600万元;
2. 兰州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工作经费470万元;
3.2019年度湟水河流域红古段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597万元;
4. 2019年主城四区燃煤小火炉清洁能源改造补助资金5000万元;
5. 2018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779万元。
二、审计内容
(一)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已完工的工程数量和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是否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二)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投资方向、方法和程序分配,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单位或全额支付用于项目建设,有无挤占、截留、挪用和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等问题;
(三)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是否有套取和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
(四)地方财政部门或项目单位是否按计划、按要求筹集、落实配套资金;
(五)是否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是否存在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违法转包、违规分包等问题;
(六)调查分析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资金支出情况,是否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按期完成验收等;
(七)项目资金是否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资金安排、资金支付方式是否规范;核算和管理是否规范;有无扩大开支范围、改变资金用途;工程项目预决算是否真实,是否开展竣工决算审计,有无资金结余、报大建小、虚报冒领、虚列支出、挥霍浪费等问题;
(八)是否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九)审计发现的其他违规问题。
三、时间安排
2020年4月24日---2020年6月24日,现场审计(具体时间以审计组进点通知为准)。
四、审计方式
经公开招标,委托甘肃广合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开展审计,并出具监督审计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建立审计工作联络员制度,各区县分局要建立联络员名单,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将负责此次审计工作的分管领导及联络员的姓名、职务、座机、手机号码,填写区县分局联络人名单后于4月21日17:00点之前盖章扫描后,将电子版发至邮箱(278083924@qq.com)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科(联络人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请各县区、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审计,加强与审计组的沟通衔接,按审计要求及时、准确的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同时将项目资料(文件资料清单详见附件3)统一收集整理后,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科,以便审计组查阅。
(三)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要按照审计内容及时通知项目实施单位,依据项目资料清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项目联络人名单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李施儒 电话:18893155731
第三方审计机构联系人:张 鑫 电话:18093795271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17日
附件1:
区县分局联络人名单
单位名称:
序号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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