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8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8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3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兰州华建金石新材料有限公司皋兰县石洞镇文山村东岔沟建设用花岗岩矿项目 | 皋兰县 | 兰州华建金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文山村东岔沟。项目采矿区面积0.0567km2,采矿规模为53.344×104m³/a,设计开采服务年限5年,采矿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山为建设用花岗岩矿。矿区不涉及矿石加工。 | (一)项目运营期成品堆场设置半封闭临时堆场,排土场采取防尘网苫盖;配备洒水车、雾炮机,用于道路、堆场、采场洒水降尘;对矿区运输路面采用砂砾石铺压,对运输车辆车辆采用密闭设施或加盖篷布。 (二)项目在厂区建设环保厕所1座,生活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三)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采矿产生的剥离表土、生活垃圾和废机油等。矿山剥离表土运至排土场,用于矿山服务期满后的生态恢复,排土场按要求设挡土墙及排水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四)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音采矿设备,加装减震、降噪设备,降低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