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9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15 16:52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访问次数: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9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9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1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兰州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七里河区

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利用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厂区原有设施,在现有餐厨废弃物300吨/天的处理规模基础上,通过新建生产副车间1座、厌氧发酵罐及沼气存储设施,改扩建微生物复合肥和土壤调理剂生产线、有机肥发酵及深加工生产线等,将餐厨废弃物日处理规模扩建至500吨/天。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8.5万元。

(一)项目运营期副生产车间内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堆肥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生物除臭+光催化氧化”的恶臭处理措施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恶臭、NH3和H2S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初沉池、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浓缩池及脱水间恶臭气体采用密闭除臭罩收集,通过生物滤池进行除臭,处理后的废气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恶臭、NH3和H2S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固体肥料烘干工序配有1台热风炉,以项目厂区的脱硫沼气为燃料,热风炉尾气跟随烘干废气一同进入除尘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固体肥料烘干和冷却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式集尘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10t/h油气两用锅炉产生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NOx、SO2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建设一台6t/h沼气锅炉,锅炉沼气采用项目厂区自产的脱硫沼气,废气通过12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生产工序未消耗完的沼气供给项目CHP联供机组发电,废气通过12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二)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项目沼气净化系统排水、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废水和堆肥工序渗滤液一起进入现有30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现有污水处理站工艺由“A/O工艺”改进为“A2/O工艺”,处理后项目废水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废水中的氨氮排放浓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 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同时可满足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最终进入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锅炉房软水装置产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光催化氧化装置内置的紫外灯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选废渣、固体肥料筛分废渣、除尘灰、废脱硫剂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选废渣、固体肥料筛分废渣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脱硫剂生产厂家回收除尘灰回用于肥料生产工序,污水处理站污泥作为堆肥生产原料回用

(四)项目运营期通过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加装基础减震设施,柔性接头、对空气动力性噪声设备进风口安装消声器餐厨垃圾处理车间生产时门窗密闭等噪声防治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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