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9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9月23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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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批文号 | 批复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型 | 环评批复 |
1 | 兰环审﹝2020﹞43号 | 2020-09-23 | 新建智能化铝制易拉罐生产线项目 | 高新区 | 兰州宝钢制罐有限公司 |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表 | 兰环审〔2020〕43号 兰州新建智能化铝制易拉罐生产线项目.pdf |
2 | 兰环审﹝2020﹞44号 | 2020-09-23 | 兰州高新区果蔬废弃物资源化利用BOT项目 | 高新区 | 兰州新苏生态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大容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兰环审〔2020〕44号 兰州高新区果蔬废弃物资源化利用BOT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