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31号)规定,现对2020年7月国家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2020年7月24日,我市甘肃大唐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脱硫塔出口污染源自动监测氮氧化物数据超标,数据为:104.54 mg/m³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经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现场调查,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1号炉磨煤机制粉母管泄漏,造成氮氧化物数据异常。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0〕0001962号),要求企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