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开展全市塑料污染治理专项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1-01-25 14:50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固废科      访问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巩固2020年塑料污染治理阶段性成果,根据兰州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小组《关于开展全市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市直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督导组,分两组对全市各区县、高新区、榆中生态创新城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2021年1月21-22日,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的第二检查组对安宁区、西固区、皋兰县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重点对2020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听取了各区县在宣传引导、塑料制品生产销售、流通使用、替代产品研发、执法检查等方面开展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就限塑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交流。要求各区县继续按照省、市方案,对照工作台账,落实职责,积极推进限塑禁塑工作。



 

检查组随机抽取商场超市、书店、餐馆、茶饮店,检查主城区一次性塑料吸管、塑料餐具、不可降解塑料袋禁止使用情况;抽查集贸市场,对商户进行走访,检查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情况。

自限塑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部署安排,适时召开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推进会,不断健全完善塑料制品长效管控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市将结合本次检查成果,严格按照市级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台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重点领域禁限塑执法检查,有序推进2022年和2025年目标任务,持续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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