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1-01-29 12:02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访问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为重点,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推动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的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坚持“开门发声”,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组织参加“落实进行时”电视问政活动2次,累计发布微博1847条、微信1403条、今日头条524条、总阅读量124.9万次,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408条,积极回应社会舆论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编发《舆情信息》简报63期,完成转发、引导1238次,上报网评员文章21篇,中央、国家和省级媒体刊载报道123件(次)全市共4164个建设项目办理了环评手续,其中536个审批类项目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3628个备案类项目实现了零跑路和不见面备案,全年共发布52期空气质量周报,12期兰州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                           测月报,4期兰州市县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季报,12期地表水水质监测月报,每半年公布重点排污单位监测信息,对环境突发事件调查处置结果及时依法公开,固体废物、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等重点内容及时公布公开;对于2020年我局承办的2件人大建议和9件政协提案结果积极进行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不断提升,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3件为信函申请,7件为网络申请,均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答复形式规范进行了回应,及时告知公开内容,答复率为100%。三是平台建设不断规范,重点加强政务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舆情搜集等宣传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较好的报道宣传工作。政务网站栏目设置了一级栏目3个,二级栏目32个,三级栏目330个。持续推进空气环境质量公开,已在局门户网站实时公开全市AQI数据;及时发布空气质量考核结果;持续推进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受理的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开;持续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公开,实现了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严格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要求,设立专门公开栏并公布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和环境应急信息。四是政务新媒体运用不断熟练。积极展开对开通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头条号传播方法的研究,通过自主研发的信息同步推送平台实现新媒体包括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自动同步推送”和“手动同步推送”,实现管理范围内媒体信息实时同步发布和管控。五是监督保障不断有力,严格按照《兰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了生态环境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在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和全市人民共同参与污染防治大局的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9

-558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9

-36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1

-109

92

行政强制

21

-8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2

2557.97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家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1

2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

(一)予以公开

5

1

1

2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的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1

1

2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扩大更多专业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积极与市级其他部门对接协调,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方便及时有效地信息公开服务。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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