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概况
兰州市地表水水质监测于9月1日、2日进行,共监测11个地表水断面,其中黄河干流监测断面为新城桥、七里河桥、中山桥、包兰桥和什川桥;一级支流湟水河监测断面为湟水桥;一级支流庄浪河监测断面为上石圈村;二级支流大通河监测断面为上海石村、享堂、四渠桥和先明峡桥。
上海石村、享堂、先明峡桥、四渠桥和上石圈村断面各设一个监测点,其余断面各设左、中、右三个监测点,所有断面共采集水样23份,分析项目25个(含水温),共获取监测数据598个。
二、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地表水水质评价方法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21项指标,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河流总氮不评价。
依据《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地表水监测断面清单所要求的水质类别,新城桥断面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评价;七里河桥、中山桥、包兰桥、什川桥、上海石村、享堂、先明峡桥、四渠村和上石圈村断面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评价;湟水桥断面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评价。
三、水质评价结果
黄河干流监测的五个断面均满足断面水质类别要求,达到Ⅱ类水质。
一级支流庄浪河监测的上石圈村断面满足Ⅲ类水质类别要求,达到Ⅱ类水质。一级支流湟水河监测的湟水桥断面满足Ⅳ类水质类别要求,达到Ⅲ类水质。
二级支流大通河监测的四个断面均满足断面水质类别要求,达到Ⅱ类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