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发甘肃工企危服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12-31 16:36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固废科      访问次数:      

甘肃工企危服环保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甘肃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置项目安全填埋场标段一期工程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报告》(甘肃工企〔2021〕005号)来文收悉。你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取得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甘肃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兰环审〔2020〕19号)。本次申请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的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安全填埋场系统及其配套设施和辅助工程(填埋库区(库容100万方)、稳固化车间、分析化验室、废水处理站等),于2021年8月建设完成。11月26日我局组织市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局和相关专家召开了甘肃工企危服环保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通过踏勘现场、审阅资料、现场讨论等环节,对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评审表》进行考察考核,并出具了专家意见。依据原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复函》(甘环函〔2016〕59号)“核发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的要求,经我局局务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你公司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改进。

二、核发你公司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时间为自2021年12月28日起至2022年3月27日,证书编号LZ62011103(临)。

三、你公司应在核发的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原环保部公告2009年第55号)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四、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中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及抽查表》和原省环保厅下发的《危险废物管理模板》中的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进一步明确你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人员,特别是针对危险废物出入库登记,危险废物的运输(含厂区内运输)必须严格落实生产责任制,防止由于人员不规范操作导致生态环境污染或人员伤亡事故等。

六、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加强对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甘肃省固体废物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平台)的维护,必须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共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如因系统问题不能登录时,须执行纸质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七、你公司应在我局许可的有效期限内取得相关验收文件,并及时向省生态环境厅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

八、严格按照核准的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同时要加强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健全污染事故应急及其他相关制度和措施,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兰州市生态环境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局对你公司加强日常监管检查,杜绝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我局将随时进行抽查检查,对不符合危废经营的情况将收回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九、落实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

 

附件: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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