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反馈问题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第十四项第五十八个问题:全省还有18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未建成隔离防护设施;有47个水源保护区内存在道路穿越问题,其中21个位于水源一级保护区,环境隐患较大。目前全省共有7个市州未建成备用水源。
整改目标: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实现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目标,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整改时限:2020 年12 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委,相关区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情况: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及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一源一策”的原则,按照水源地专项行动要求,完成县级以上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水源地清理整治任务;完成水源保护区道路穿越问题整改。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时间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4日
受理部门: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12楼1227室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