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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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1-02-20浏览次数: 字号:[ ]

一、部门职责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职能简述: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环境保护有关制度,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环境保护规划。

(二)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划,负责污染防治(包括水体、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噪声、光、恶臭、机动车污染)、自然生态保护、核辐射安全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限期治理工作;牵头协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警、调查处理。

(三)负责提出全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照权限审核、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四)负责全区污染减排工作。监督和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污染减排的统计、监测工作;协调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实施环保目标责任管理,核查责任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五)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工作。负责有关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监督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的执行,对建设项目竣工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六)负责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编制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和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农业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监督管理;对农业污染和生 态破坏事故进行相关应急处理。

(七)负责对全区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对电磁辐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核事故报告和应急工作。

(八)监督管理全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组织评估自然环境质量状况,拟订全区生态保护规划,并监督和组织实施;监督对自然环境有危害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实施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组织协调森林公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九)负责全区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

(十)负责监督污染严重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公布情况,对未按规定公布的企业实施处罚;参与编制全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循环经济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全区环境监理执法工作,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依法征收排污费;监督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

(十二)组织开展环境监测与环境科研工作。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组织对辖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发布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课题研究。

(十三)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指导区级有关部门开展环境监督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下设事业单位2家,分别为: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西固区执法队、兰州市西固区环境监测站。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家。局机关内设有局机关办公室、财务科 、土壤生态环境办、大气环境管理办、水生态环境办、应急管理办公室、党建科、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办公室、后勤科、车队10个部门。

2021年年初人员编制50人,实有在职人员49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42人。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 2021年预算1755.6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基本支出567.68万元,项目支出11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9.30万元,公用经费78.38万元,项目经费118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 567.68万元,占总预算的32.33%,人员经费489.30万元,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数489.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9.56万元、津贴补贴73.97万元、绩效工资84.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3万元、住房公积金39.18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7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48万元,水费 1.2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 2万元,差旅费 12.52万元,培训费2.84万元,取暖费7.01万元,工会经费2.57万元,福利费 8.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 1188万元,占总预算的 67.67 %,项目经费具体分为:改革发展类项目经费1138万元;专项业务类经费50万元。

1. 改革发展类项目经费1138万元,主要包括的项目:第三方环境监测专项资金65万元、兰州市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第三方服务经费50万元、应急物资储备20万元;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期工程建成设施运维管护268万元、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二期工程建成设施运维管护265万元、兰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工作经费(转移支付)470万元。

2. 专项业务类经费50万元,主要包括:环境法治宣传经费10万元、方案编制15万元、环境执法保障20万元;印刷费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 0团0 人次 0万元,公务接待0批0人次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

(五)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48万元,水费 1.2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 2万元,差旅费 12.52万元,培训费2.84万元,取暖费7.01万元,工会经费2.57万元,福利费 8.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政府采购项目4项,预算资金593万元,主要为以下项目:兰州市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第三方服务经费50万元、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期工程建成设施运维管护268万元、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二期工程建成设施运维管护265万元、方案编制1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初部门预算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合计461.83万元(净值),其中房屋及构筑物54.20万元,专用设备341.57万元,通用设备38.45万元,家具等用具25.01万元,无形资产2.6万元。
   
七、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编制预算时我局系统申报的10个项目全部编报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及绩效打分表。经财政局审核,我局所有项目绩效评价均已通过,绩效评分分数都在80分以上。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1年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市级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兰州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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