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市2021年2月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处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9 16:14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      访问次数: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31号)规定,现对20212月国家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2021228121517202324日,我市兰州铝业有限公司自备电厂2号脱硫塔出口污染源自动监测烟尘数据超标,最大数据为:230.73 mg/ m³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对该企业进行了工作约谈,要求企业:1、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在线监控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2、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数据真实、有效传输。3、认真学习《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异常)督办考核管理细则(试行)》,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

特此公告.

 

         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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