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1)达标天数
1-2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47天,比去年减少1天,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9.7%。未发生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2)大气污染物浓度值
1-2月份城区PM2.5浓度51μg/m3, 同比上升18.6%;PM10浓度88μg/m3,同比下降2.2%;O3第90百分位数92μg/m3,同比上升3.4%;NO2浓度54μg/m3,同比下降5.3%;SO2浓度19μg/m3,同比下降24.0%;CO第95百分位数2.5mg/m3,与去年同期持平。1-2月份SO2、CO和O3浓度达标。
(3)其他考核指标
1-2月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59,同比上升0.9%;PM2.5、NO2、PM10、CO、O3、SO2等六项污染物对综合质量指数的分担率分别为26.1%、24.2%、22.5%、11.1%、10.4%和5.7%。
轻度污染及以上污染天气中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8天,占66.7%;NO2为首要污染物的4天,占33.3%;为首要污染物的15天,占21.1%;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2天,占2.8%;无PM10、CO、O3和SO2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