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份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1)达标天数
1-3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68天,比去年增加6天,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5.6%。未发生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2)大气污染物浓度值
1-3月份城区PM2.5浓度46μg/m3, 同比上升12.2%;PM10浓度88μg/m3,同比下降1.1%;O3第90百分位数102μg/m3,同比上升5.2%;NO2浓度50μg/m3,同比下降7.4%;SO2浓度18μg/m3,同比下降14.3%;CO第95百分位数2.4mg/m3,与去年同期持平。1-3月份SO2、CO和O3浓度达标。
(3)其他考核指标
1-3月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36,同比上升0.2%;PM2.5、PM10、NO2、O3、CO、SO2等六项污染物对综合质量指数的分担率分别为24.4%、23.5%、23.3%、11.9%、11.2%和5.6%。
轻度污染及以上污染天气中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10天,占45.5%;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8天,占36.4%;NO2为首要污染物的4天,占18.2%;无CO、O3和SO2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