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份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1)达标天数
1-4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90天,比去年增加2天,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5.0%。未发生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2)大气污染物浓度值
1-4月份城区PM2.5浓度42μg/m3, 同比上升10.5%;PM10浓度85μg/m3,同比上升3.7%;O3第90百分位数118μg/m3,同比上升11.3%;NO2浓度45μg/m3,同比下降8.2%;SO2浓度16μg/m3,同比下降11.1%;CO第95百分位数2.3mg/m3,与去年同期持平。1-4月份SO2、CO和O3浓度达标。
(3)其他考核指标
1-4月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12,同比上升2.0%;PM10、PM2.5、NO2、O3、CO、SO2等六项污染物对综合质量指数的分担率分别为23.6%、23.4%、21.9%、14.5%、11.3%和5.3%。
轻度污染及以上污染天气中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18天,占60.0%;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8天,占26.7%;NO2为首要污染物的4天,占13.3%;无CO、O3和SO2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