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关于2022年1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7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7日起共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5221546(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业务股)
通讯地址: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4号二楼203
邮 编:730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兰州建华威辰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金崖分公司建设项目 | 兰州市榆中县金崖镇张家湾村 | 兰州建华威辰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金崖分公司 | 河南廖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兰州市榆中县金崖镇张家湾村,占地面积9340m2,设置180型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计划年产商品混凝土15万m3。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35万元。 | 1.大气:砂石料装卸及堆放粉尘,设置封闭式原料库,且定期洒水降尘;筒仓粉尘由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项目粉料的输送、计量和投料等方式均为密闭式输送装置,降低输送过程粉尘量;搅拌粉尘:搅拌机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搅拌楼封闭,降低粉尘排放量。项目厂区内进行水泥硬化处置,降低厂区内运输过程扬尘产生量。经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粉尘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2.废水:生产废水为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混凝土后,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金崖镇寺隆沟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站处理。 3.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过程中搅拌机、输送机、运输车辆、风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约为75~85dB(A),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隔声措施、建筑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砂石分离机分离物及沉淀池沉淀物全部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落仓筒及搅拌机,返回生产系统作为原料。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