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市2022年4月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处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4 15:13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      访问次数: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31号)规定,现对20224月国家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20224月,我市兰州大学榆中校区烟囱排放口污染源自动监测烟尘、二氧化硫数据超标,最大数据分别为:19651.076mg/m³3603.517mg/m³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检查锅炉运行情况,是由于停启炉、烘炉导致数据超标。

 

特此公告

 

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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