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sthjj.lanzhou.gov.cn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9-15浏览次数: 字号:[ ]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是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1、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有关制度;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申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9、负责协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11、组织协调开展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内设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财审科、整改办、规划科、法规科、生态科、水科、大气科、气候科、土壤科、核安科、环评科、固废科、宣教科等15个科室。

2021年年底人员编制82人,实有在职人员58人。其中:局机关编制60人,实有43人;无法单独设账由局机关统一记账的二级单位—兰州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人员编制10人,实有在职人员10人;兰州市环境尾气中心编制12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长聘人员39人。遗属1人。

在职人员变动情况:局机关在职人员今年调入2人,调出6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638.1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77.58、增长37.36%,支出增加1917.58万元,增长33.52%。变动主要原因是:增加2312万元中央、省级污染防治资金(兰州市机动车排放“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平台建设项目357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955万元)和市级二次分配项目资金(重大前期项目51.52万元、设备购置经费15.55万元、物业费6万元等)。

我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7638.17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我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763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8.76万元,占21.32%;项目支出 6009.41万元,占78.68%。

我局2021年无结转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63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38.17万元,占100.00%。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63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7.58万元,上升37.36%,变动大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312万元中央、省级污染防治资金(兰州市机动车排放“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平台建设项目357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955万元)和市级二次分配项目资金(重大前期项目51.52万元、设备购置经费15.55万元、物业费6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与预算相比增加2790.17万元,上升57.55%。主要变动原因:当年中央、省级下达的环保专项资金、市级二次分配重大前期项目通过我局支出,在决算中反映兑现职级并行和职务调整工资,故人员经费增加。全市统一考核的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时由财政统一留存。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7,63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8.76万元,占21.32%;项目支出 6,009.41万元,占78.68%。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63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7.58万元,上升33.52%。变动大的主要原因:增加2312万元中央、省级污染防治资金(兰州市机动车排放“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平台建设项目357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955万元)和市级二次分配项目资金(重大前期项目51.52万元、设备购置经费15.55万元、物业费6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90.17万元,上升57.55%,变动大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中央、省级下达的环保专项资金、市级二次分配重大前期项目通过我局支出,在决算中反映兑现职级并行和职务调整工资,故人员经费增加。全市统一考核的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时由财政统一留存。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638.1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77.58、增长37.36%,支出增加1917.58万元,增长33.52%。变动主要原因是:增加2312万元中央、省级污染防治资金(兰州市机动车排放“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平台建设项目357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955万元)和市级二次分配项目资金(重大前期项目51.52万元、设备购置经费15.55万元、物业费6万元等)。

我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94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62万元,占1.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经费、调资后社保缴费和单位调出职工职业年金缴费;卫生健康支出69.12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资金减少6.7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因人员调动及工资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节能环保支出7394.4万元,占96.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9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312万元中央、省级污染防治资金(兰州市机动车排放“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平台建设项目357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955万元)和市级二次分配项目资金(重大前期项目51.52万元、设备购置经费15.55万元、物业费6万元等);住房保障支出71.09万元,占0.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7.58万 元,增长33.52%。主要原因是增加2312万元中央、省级污染防治资金(兰州市机动车排放“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平台建设项目357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955万元)和市级二次分配项目资金(重大前期项目51.52万元、设备购置经费15.55万元、物业费6万元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9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培训减少。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65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13.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增加6.96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89万元,支出决算为6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因人员调动及工资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00.50万元,支出决算为7,39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73%,决算 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中央、省级下达的环保专项资金、市级二次分配重大前期项目通过我局支出,在决算中反映兑现职级并行和职务调整工资,故人员经费增加。全市统一考核的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时由财政统一留存。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57万元,支出决算为7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3%,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3.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8.76万元。

1人员经费1,494.09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63万元,增长8.55%,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工资兑现,故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8.64万元、津贴补贴163.99万元、绩效工资77.17万元、伙食补助38.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9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9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3万元、住房公积金71.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9.85万元、退休费13.69万元、抚恤金21.6万元、生活补助0.3万元、奖励金492.24万元。

2公用经费134.68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7万元,增长8.43%,主要原因是因工资增加公用经费提取基数增加,故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8.82万元、水电费6.36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9.84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培训费2.94万元、工会经费4.16万元、福利费12.99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59.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7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按照要求压缩15%;公务接待费因疫情影响,今年公务接待费略有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85.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按照要求压缩1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 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 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年初 预算的85.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按照要求压缩15%。

3、公务接待费初预算数为0.67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因因疫情影响,今年公务接待费略有减少。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73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福利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7万元,增长8.43%,主要原因是因工资增加公用经费提取基数增加,故公用经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 年决算数减少0.00万 元,下降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8万 元,下降8.70%,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减少专项业务培训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208.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96.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12.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 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国有资产占用情况7523554.85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339687.85元;专用设备4921760元;通用设备1755965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06142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 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 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 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推动自评价真实有效开展。我局自收到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兰财绩[2022]4号),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由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牵头,于2022年3月20日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及财务人员对2021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绩效开展自评价工作,认真查阅2021年度项目支出的财务会计资料、项目资料及与其考核评价相关的其他资料,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靠。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自评范围的项目有34个,全年预算资金共计6,121.90万元, 全年实际执行数共计6,009.41万元,执行率为98.16%,市级结余结转资金计112.49万元已交回财政。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 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通过自评,34个项目结果全为“优”。

(1)预算执行率

2021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安排预算资金7,63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8.76万元(人员经费1,494.09万元,公用经费134.67万元),项目支出6,009.4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该指标赋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2)部门投入

部门投入包括资金投入、财务管理、人员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工作管理。

资金投入:2021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完成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未发生支出,该指标赋值8分,评价得分8分,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财务管理:2021年我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加强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预算管理,逐步建立起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制度,强化重大项目经费的全过程审计。该指标赋值6分,评价得分6分,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人员管理:我局2021年82人,人员合理。该指标赋值2分,评价得分2分,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把制度执行与责任结合起来,用制度强化责任,以落实制度,并与考核挂钩。该指标赋值2分,评价得分2分,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部门工作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强化过程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该指标赋值2分,评价得分2分,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3)部门履职

部门履职包括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大气、水、土壤、农村等污染防治,固废及核辐射安全监管,环境宣传,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及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等相关工作。

保障机关正常运行:2021年我局水电费支出、办公运行费支出、差旅费支出,均未超出年度预算指标值,较好的保证了机关事务的正常运行。该指标赋值2分,评价得分2分。

大气污染防治:完成全年大气防治工作,完成全市重点工地安装100套扬尘智能监控设备,实时监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通过APP告警形势形式告知监管部门,实现自动技防监管;对全市工业企业、施工工地、荒草禁烧等污染源进行航拍巡查,全方位发现存在的问题;在主城四区建设7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站(点)安装基础(护栏围挡、水泥台、线路铺设);为有效保障全市机动车环检工作需要,提升运维服务力量;对44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联网升级;通过城市各主要出入口及交通主干道安装的10套机动车尾气红外检测系统,实时监测上路行驶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并进行数据分析,为机动车尾气管控的重要依据;保障了空气质量的有效改善和持续提高,“开展天地车人”一体化平台建设。该指标赋值14分,评价得分14分,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水污染防治:完成全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对已完成治理的城市黑臭水体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建立我市已完成治理的8条黑臭水体长效监测机制;在枯水期联防联控期间,对6个断面总共监测144次,监测率达到100%,达到了预期目标。该指标赋值7分,评价得分7分,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自然生态监管:按照我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项目任务,对我市生物多样性状况,在重点县域、重点区域延续开展生物多样性专项调查工作;对八县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开展卫星遥感监测工作,卫星遥感不少于三次,并编制生态评估季度报告及年度报告,初步建立生态环境监管平台,为及时掌握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状况及动态变化,严格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该指标赋值7分,评价得分7分,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调查评估、方案编制:完成兰州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细化编制与实施应用报告;完成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报告3套;完成了17家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2020年通过审核的15家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验收工作; 面向兰州市2018年已经开展过环境保护标准化评定的80家工业企业以及新增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工业企业,开展新一轮工业企业环保标准化建设评价工作。从环保主体责任、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执行、环境应急管理、厂区环境与社会监督六个方面对工业企业环境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打分,并结合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综合评定,对企业进行评估定级 ;完成了地级水源地技术报告、县级水源地调查及乡镇级水源地调查评估报告;完成兰州市十三五温室气体排放终期评估报告及兰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等。该指标赋值14分,评价得分14分,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能力建设及其他环境保护工作: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的更新,购买了SO2分析仪4台,NOX分析仪4台,CO分析仪4台,O3分析仪4台,PM10分析仪4台,PM2.5分析仪4台,动态校准仪4台,零气发生器4台,气象五参数4台,配套采样系统及辅助设施4套,数据采集仪4台,标气及减压阀4台,UPS稳压电源4台,VPN4台,空调4台,采样区域摄像机4台,人脸识别系统4台,一年平行比对监测4台,保障空气自动监测项目的正常运行,确保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稳定连续运行。编制兰州市入河排污口布局和整治规划报告,确保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完成了全年环境宣传、环境法制、环境监管执法、生态环境督查整改等相关工作该指标赋值6分,评价得分6分,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4)部门效果

部门效果包括提升项目管理和服务水平,减少细颗粒物(PM2.5)排放、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监督、污染排放监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与及满意度。

我局按照专项研究要求开展了基础资料收集和研究工作,对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统计、污染减排等基础数据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进行了分析,形成了研究报告,为区域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提供指导;通过部门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对实施的项目进行过程管理,强化资金约束管控,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及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的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合规,项目的实施取得预期效果,获得主管单位、市民多方的肯定,通过发放和回收问卷调查,满意度比例90%以上。该指标赋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5)影响力

我中心制定了健全的财务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以及应急突发事件响应制度,遵循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建立资产管理制度,用于保障设施设备能够长期发挥效益。该指标赋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工作是以结果为导向的公共支出管理活动,是对政府行为目标进行内部控制,促进政府提高效率、转变职能、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我局将充分应用自评价结果,改进预算编制,逐步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合理设置、规范有效可量化,结合评价结果,对被评价项目绩效情况、完成的程度和存在问题与建议加以综合分析,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一是评价结果优秀且绩效突出的,在安排后续资金时给予充分保障。二是评价结果为良好的,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后,按正常从紧原则,编制预算,安排下一年度财政资金。突出绩效导向,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rar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_整体支出自评情况表.xls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本级).xls
2021年局机关项目自评价.rar
2021年度环保局(机关)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