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21 14:48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访问次数: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9月21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9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9月2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甘肃省质检院PCR实验室建设项目

甘肃省兰州七里河区彭家坪镇东坪街536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将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实验大楼10楼现有2间办公室改造为分子生物PCR实验室项目,建筑面积94.35m2。主要进行食品中致病微生物检验、食品动物源性检验和转基因植物检测并提供检测结果咨询服务。本项目不进行医疗检测工作。项目年进行检测约200批次,项目所使用生物材料均已灭活。

(一)本项目实验人员洗手废水、纯水制备废水依托甘肃省质检院现有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实验器皿清洗废水采用废液桶单独收集,采用高压灭菌锅处理后暂存于甘肃省质检院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项目实验室设置局部抽风装置,并配备了生物安全柜。根据实验要求,存在致病微生物的操作一律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生物安全柜采用ULPA超高效过滤网,可滤除空气中的细菌和病毒等有机体,预防和控制细菌和病毒等有机体,造成的相关疾病的传染传播。实验室废气通过排风系统收集后经实验大楼现有通风系统引至楼顶排放,实验大楼现有通风系统设置有高效过滤器采取该措施后微生物气溶胶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三)本项目产生噪声的实验设备均在室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可减小噪声影响,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项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及反渗透膜为一般固废,由供货厂家更换时一并带走。实验废液和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废样品单独收集后使用高压灭菌锅杀菌消毒处理,废滤材、废防护用具、废紫外灯管统一收集,上述危废均分区暂存于甘肃省质检院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危废转移联单记录,确保无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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