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关于2022年9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23 15:51  发布部门:榆中分局      访问次数: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关于2022年9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23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23日起共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5221546(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业务股)

通讯地址: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4号二楼215

  编:730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黄家庄后沟生态农业开发利用项目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金崖镇黄家庄村后沟

甘肃明富宏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甘肃新美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榆中县金崖镇黄家庄村后沟,总占地面积为41200m2,主要建设一个种植区,占地面积55亩,种植玉米、苹果树、梨树;建设一个养殖区,主要建设标准化鸡舍200m2、羊舍550m2、鱼塘2个(每个250m2),年养殖蛋鸡200只,年出栏肉羊110只,年养殖鱼1000尾;建设办公生活区430m2,其中办公200m2,宿舍150m2,食堂80m2;建设1间建筑面积30m2的消毒间和一座蓄水池;建设水利设施1套,种植区采用滴灌方式,利用塑料管道将水通过直径约10mm毛管上的孔口或滴头送到作物根部进行局部灌溉。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3万元。

一)项目建设期间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污染防治措施要按计划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筑垃圾和施工弃土须按照《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管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声、废水、渣土等按照《防止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进行治理。

(二)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圈舍冲洗水、鱼塘废水及生活污水。圈舍冲洗水直接用于堆肥补充水利用,鱼塘废水用于种植区灌溉,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本项目养殖区产生的粪便每天用刮粪机清运至堆肥车间进行堆肥,最终作为种植区施肥利用;养殖区产生的病死羊、鸡清运至设置的安全填埋井进行安全处置;与塘产生的淤泥每年定期清运至种植基地作为有机肥利用;种植区秸秆收集后作为养殖区畜禽饲料原料利用;种植区农田滴管区产生的废气PVC管、废农药包装袋集中收集交付附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四)本项目通过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本项目运营期主要采取加强养殖区域绿化,增加植被覆盖率,提高种植区土地生产力,种植本身为水土保持措施中的生物措施等生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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