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动态|市生态环境局七里河分局助力企业做好排污许可证延续工作

发布时间:2023-01-31 14:29  发布部门:七里河分局      访问次数: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质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发展,市生态环境局七里河分局对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排污单位做好延续工作。

一是核实管理类别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结合持证单位实际情况,经核实后,部分持证单位存在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应调整为登记管理或不属于排污许可管理范围等情况。按照《条例》,分局对相关单位排污许可证注销并督促及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排污登记。

二是做好延续换发。根据“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分局对即将到期的持证单位逐一通知,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帮扶企业。截止目前,辖区持证单位全部按时完成许可证延续换发等业务。

三是实行容错办理。部分持证单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排污许可证延续变更等工作,分局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容错办理”,并对填报过程中如未填报固废排放信息、信息公开不规范等方面问题积极督促修改,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下一步,分局将积极推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建立“一证式”监管长效机制,做到应发尽发,提升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有效推动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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