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市2023年8月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处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6 15:36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      访问次数: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31号)规定,现对20238月国家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20238月,我市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榆中分公司加气块排口染源自动监测烟尘、氮氧化物,最大日数据分别为:461.745 mg/m³236.621133mg/m³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向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兰环榆责改字〔202396),提出以下要求:1.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2.尽快完成调试,减少异常数据;3.七日内向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上报整改报告。

二、20238月,我市中信环境技术(兰州)有限公司排放口污染源自动监测总磷、总氮,最大日数据分别为:0.7509 mg/L17.6835 mg/L28日总氮日数据为:15.63 mg/L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向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3N0.0000475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3N0.0000476号),要求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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