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7 15:21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      访问次数: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的问题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六项。

反馈问题:榆中县金土地塑业制品有限公司热融废气集气装置未全封闭,沉淀池底泥堆存于厂区外,未采取处置措施。

整改目标: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大企业日常管理,确保环保问题得到解决。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榆中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情况:榆中县金土地塑业制品有限公司对热融废气集气设施进行了密封改造,同时对VOC光氧处理设施、集气管道进行维护,热熔废气通过光氧化催化吸收处理后排放。新建原料棚一座,用于堆放生产原料,解决了生产原料露天堆放的问题。同时新建了钢管支架及防水帐篷,解决了垃圾露天堆放问题。2022年9月30日,经监督性监测显示废气排放达标。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反馈。邮寄  的邮戳日期为准,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

受理部门: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大气执法科

联系电话:0931—8175175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49号

邮政编码:730000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马青     审核:魏锁利     复审:郭金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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