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31 14:42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      访问次数: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的问题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九项。

反馈问题:永登县茂元工贸有限公司、兰州永恒源商贸有限公司、甘肃万升欣源商贸有限公司3家公司违法占地,在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违法投入生产。特别是甘肃万升欣源商贸有限公司将洗砂废水偷排厂外,形成较大面积废水坑塘。

整改目标: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大企业日常管理,确保环保问题得到解决。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永登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情况:

(一)针对3家公司违法占地问题。永登县自然资源局对甘肃万升欣源商贸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该案已结案。由于其他手续不全,目前该公司已停产。对兰州永恒源商贸有限公司和永登县茂元工贸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该案已结案。两家公司已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

(二)针对3家公司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违法投入生产问题。甘肃万升欣源商贸有限公司存在的积水问题已编制了《甘肃万升欣源商贸有限公司积水处置方案》,并对积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积水全部用于绿化,已完成水塘平整治理。针对该公司存在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投入生产的问题,企业已完成环保设施配套建设,对存在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现已结案。因土地使用问题未解决,该公司已停产、停水电。兰州永恒源商贸有限公司通过暗管的方式将部分生产废水外排至庄浪河一事,目前暗管已拆除并完成环保设施配套建设,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对当事人移送永登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2天,该案已结案。永登县茂元工贸有限公司不存在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投入生产的问题。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反馈。邮寄  的邮戳日期为准,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

受理部门: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水环境执法科

联系电话:0931—8175126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49号

邮政编码:730000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安心巍     审核:魏锁利      复审:郭金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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