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办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群众举报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12-04 16:56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2      访问次数:      

 2023年12月4日,我市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十四批群众举报件12件,其中城关区3件、七里河区6件、安宁区2件、榆中县1件。

 群众举报件中,涉及大气污染7件、噪声污染2件、生态污染1件、水污染1件、土壤污染1件。

 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人民群众理解不理解、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作为办理群众举报件的基本目标要求,立即移交相关区县政府和市直部门,并要求严格按照程序核查办理、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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