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概况
(一)监测时间
2023年1月1日-31日。
(二)监测项目
SO2、NO2、PM10、PM2.5、CO和O3。
二、监测结果及评价
(一)达标情况
1月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7天,达标率为54.8%,比去年下降12.9个百分点;综合质量指数6.65,同比上升4.6%。
(二)大气污染物浓度情况
1月份城区PM10浓度131μg/m3,同比上升26.0%;PM2.5浓度64μg/m3,同比上升8.5%;NO2浓度56μg/m3,同比下降16.4%;SO2浓度28μg/m3,同比上升27.3%;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2.4mg/m3,同比下降7.7%;O3第90百分位数浓度76μg/m3,同比下降1.3%。1月份六项污染物中,SO2、CO和O3三项污染物浓度达标;NO2、PM10和PM2.5三项污染物浓度超标,分别超标0.40倍、0.87倍和0.83倍。
六项污染物PM10、PM2.5、NO2、CO、O3、SO2对综合质量指数的分担率分别为28.1%、27.5%、21.1%、9.0%、7.2%和7.1%。PM10、PM2.5、NO2分担率居高,对综合质量指数及城市排名影响较大。PM10为首要污染的18天,占56.3%;PM2.5为首要污染的12天,占37.5%;NO2为首要污染的2天,占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