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份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1)达标天数
1-9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25天,比去年增加4天,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2.4%。未发生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2)大气污染物浓度值
1-9月份城区PM2.5浓度30μg/m3, 同比上升11.1%;PM10浓度63μg/m3,同比下降3.1%;O3第90百分位数156μg/m3,同比上升4.7%;NO2浓度36μg/m3,同比下降14.3%;SO2浓度13μg/m3,同比下降7.1%;CO第95百分位数1.7mg/m3,同比下降5.6%。1-9月份SO2、NO2、PM10、PM2.5、O3和CO浓度均达标。
(3)其他考核指标
1-9月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28,同比下降1.8%;O3、PM10、NO2、PM2.5、CO、SO2等六项污染物对综合质量指数的分担率分别为22.9%、21.0%、21.0%、20.1%、9.8%和5.1%。
轻度污染及以上污染天气中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19天,占39.6%;O3为首要污染物的17天占35.4%;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8天,占16.7%;NO2为首要污染物的4天,占8.3%;无CO和SO2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