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减少尾气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省政府将《甘肃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列为立法调研项目,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和立法领域专家,赴兰州市开展《办法》立法调研工作,2月23日,省立法调研组在兰州召开《办法》立法调研座谈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委等移动源污染防治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各职能部门就近年来兰州市围绕移动源污染防治开展的工作以及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认为移动源排气污染治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组成,已成为兰州市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卫“兰州蓝”的关键举措,但是由于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治理工作起步晚,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开展,部分业务工作尚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移动源污染防治法律规章的支撑能力亟待提升,此次省上针对《甘肃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行立法调研,也是急兰州市所急,解兰州市所盼,相信此次调研将有力推动《办法》的科学合理制定和尽快出台,为兰州市依法治污提供更坚实的法律支撑。
省立法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各部门的情况介绍以及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后,指出出台《甘肃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既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也是促进甘肃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求,有必要加快推进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切实解决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省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此次立法调研交流,为提高立法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严格遵循立法程序,高质量推进本次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