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市2023年2月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处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6 16:03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      访问次数: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31号)规定,现对20232月国家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20232月,我市皋兰博益热力有限公司烟囱排放口污染源自动监测烟尘数据超标,最大日数据为:725.027mg/m³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现场检查: 企业在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及保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控数据正常传输,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20232月,我市兰州振超热力有限公司(九州金色花园5号供热站)废气排放口污染源自动监测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数据超标,最大日数据分别为:1072.5 mg/m³669.89mg/m³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3NO:0000249),要求:立即停止超过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

三、20232月,我市兰州胜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烟囱排放口污染源自动监测氮氧化物数据超标,最大日数据为:203.484416mg/m³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现场检查: 企业在停运期间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及保养,在下个供暖期运行时,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在线监控设备正常传输,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20232月,我市兰州新蓝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玻璃窑炉废气排放口污染源自动监测二氧化硫数据超标,最大日数据为:411.688 mg/m³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314)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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