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公 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3月31日至5月25日对中共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中共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属单位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设2个固定意见箱:市委第四巡察组驻地(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兰州迪尚酒店公寓门口)、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办公楼(名城广场4号楼12楼显示大屏左侧)。
二、设电子邮箱:(swdsxcz202303@163.com)。
三、设信访联系电话:17797536837,受理时间:9:00—17:00。
四、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23年3月31日至5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