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四项整改情况
问题三十四:西固区河口镇大红沟红矾钠厂铬渣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工作至今尚未完成。
整改目标:按期完成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专家评审。
整改时限:2022年9月底前
牵头单位: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西固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情况:西固区河口镇大红沟红矾钠厂及其周边铬渣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于2022年6月通过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同年9月通过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项目竣工验收。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31-8611647
联系地址: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