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下午,市委常委、副市长胡俊锋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推进会,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强省会行动工作推进大会、全市“双进”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各项决策部署,研究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谋划包装、资金支出、项目进展等工作。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兰州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三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金支出及推进情况,深入分析了项目谋划包装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大气、水、土壤等中央和省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方面进行了政策解读。红古区、皋兰县政府围绕中央专项资金项目谋划包装和实施情况作了交流发言。市直相关部门和其他县区就政策资金协同、项目建设要素约束及下一步项目包装方向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会议要求:一要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各县区要认真分析研究辖区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关键环节,集中精力谋划包装项目。二要熟练掌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入库政策,准确把握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申报要求,提高项目成熟度。三要充分利用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低碳城市建设等试点示范平台功能,与绿色环保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相结合,与招商引资工作相结合,充实专项领域项目库,拓展项目资金争取渠道。四要加强沟通汇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五要扎实推进已取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及早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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