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原甘肃省环保厅《关于银泰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复函》(甘环函〔2016〕59号)法规政策的规定,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申领《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材料。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兰州市永登县树屏镇河沿沟,该公司建设的甘肃省危险(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提升项目于2020年3月取得兰州市永登县发改局《甘肃省投资项目备案表》(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20-620121-42-03-101177),主要利用焚烧、物化和刚性填埋的方式处置危险废物。2021年5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批复该公司《关于甘肃省危险(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甘环审发〔2021〕22号)。建设内容为一期工程建设30t/d焚烧系统,5t/d物化系统,2万方刚性填埋场,目前刚性填埋场已经建设完成。
(二)申请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经营废物类别:医药废物(HW02)、农药废物(HW04)、精(蒸)馏残渣(HW11)、染料、涂料废物(HW12)、表面处理废物(HW17)、焚烧处置残渣(HW18)、含铍废物(HW20)、含铬废物(HW21)、含铜废物(HW22)、含锌废物(HW23)、含砷废物(HW24)、含硒废物(HW25)、含镉废物(HW26)、含锑废物(HW27)、含碲废物(HW28)、含汞废物(HW29)、含铊废物(HW30)、含铅废物(HW31)、石棉废物(HW36)、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7)、有机氰化物废物(HW38)、含酚废物(HW39)、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含镍废物(HW46)含钡废物(HW47)、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8)、其他废物(HW49)、废催化剂(HW50)。上述类别中液态废物不予接受,含二氯乙烷的危废不予接受。危废检验判别为反应性和易燃性的本项目不予接受。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经营废物规模:1.5万吨/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对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1-8611583
联 系 人: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固废科
邮 箱:1670251711@qq.com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