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概况
兰州市地表水水质监测于9月4日-6日进行,共监测11个地表水断面,其中黄河干流监测断面新城桥、七里河桥、中山桥、包兰桥和什川桥;一级支流庄浪河监测断面上石圈村;二级支流大通河监测断面上海石村、四渠村和先明峡桥。一级支流湟水河监测断面湟水桥和边墙村。
边墙村、上海石村、先明峡桥、四渠桥和上石圈村断面各设一个监测点,其余断面各设左、中、右三个监测点,所有断面共采集水样22份,分析项目24个(含水温),共获取监测数据528个。
二、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地表水水质评价方法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21项指标,河流总氮不评价。
依据《甘肃省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所要求的水质类别,新城桥、中山桥、包兰桥、什川桥、上海石村、先明峡桥、四渠村和上石圈村断面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评价;七里河桥、湟水桥、边墙村断面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评价。
三、监测结果及评价
黄河干流监测的五个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其中包兰桥和什川桥为Ι类水质。
一级支流湟水河监测的湟水桥断面和边墙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其中边墙断面为Ι类水质。
一级支流庄浪河监测的上石圈村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
二级支流大通河监测的上海石村、四渠村和先明峡桥三个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其中四渠村断面和上海石村断面为Ι类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