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一项整改情况
问题二十一:部分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城关区青白石街道碱水沟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榆中县甘草店镇小型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不规范。
整改目标:加强对青白石街道碱水沟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农村生活污水稳定达标。加强对甘草店镇小型生活污水处理站监管,定期监测,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运行维护正常规范。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牵头单位: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城关区党委和政府、榆中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情况:青白石街道碱水沟污水处理站经施工单位不断调试运维并经专业检测公司多次水质检测后,检测报告均合格,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甘草店镇小型生活污水处理站已委托榆中县农投公司运维管理,运行稳定,经检测,出水水质达标。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31-8611647
联系地址: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